欧盟商品安全新法规《欧盟市场监管法规 2019/1020》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此法规要求: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欧盟的商品合规性联系人(“负责人”)方可生效。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确保:
●此类商品具有在欧盟的负责人; 且
●您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此类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
自2021年7月16日起,在欧盟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但没有欧盟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
由于英国已脱欧,因此英国不在此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变更的范围内。
对此,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
如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
法规要求,欧盟境内负责人的名称、注册商标名称、通信地址、邮箱、电话应体现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中。
A.欧盟内成立的制造商;
B.欧盟本地进口商(当制造商不在欧盟内);
C.欧盟内成立的授权代表(由制造商以书面形式授权欧盟内负责人,代制造商履行责任,在市场监管机构要求时向其提供授权书);
D.欧盟内成立的配送服务商。
欧盟授权代表的职责主要有:
1.作为制造商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与欧盟范围内各个国家的监管机构联系,通过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对产品的事故报告、通告、召回等提供协助;
2.保留制造商技术文件,当监管机构提出问题时,进行联络制造商、回复和沟通;
3.从欧盟境外进口的产品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上面,印上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的名称、地址等。
注意:英国需要单独注册英代。
7月16日之后,各大海外电商平台将承担起更重要的产品安全合规连带责任。
而对中国国内大多数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卖家来讲,这项新法规除了要求销往欧盟国家的商品带有CE 标志外,还需要指定欧盟负责人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欧代信息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的文件上
对于没有加贴欧盟负责人(即欧盟代理人)联系信息的商品,平台将对商品做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