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REACH法规第25批SVHC候选物质,新增8项生殖毒性物质。
2021年初,官方就此8项物质提议并展开公众咨询,此次正式公布,将它们列入清单。
至此,用于授权的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s)清单候选列表包含219项物质。
企业如将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应用到混合物或物品中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若物品含有候选清单(至2021年7月8日)上219项任一物质,且该种化学物质的使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i)该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 T/Y/生产商或进口商,及
(ii)该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浓度超过0.1%
其生产者和进口商需根据法规第7条第4款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
SVHCs 第二十五批物质清单
SVHCs 第二十五批物质清单,新增8项候选物质如下:
关于REACH
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关于SVHC
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严重且不可逆影响的物质往往被定义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s)。
如果一个物质被确定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列表(Candidate List)中,并最终会被包含在授权列表(Authorisation List)中。
SVHC高度关注度物质作为REACH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每年更新两次,管控要求如下:
1.信息传递:若含量>0.1%,但<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在供应链上传递该物质的信息;
2.通报:若含量>0.1%且同时满足>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向ECHA通报。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而且,欧盟在逐渐加强对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抽查监督以及SCIP工具的发布。
五祥提醒
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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