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发布背景
近年来,欧盟、美国对我国消费品的召回通报信息显示,由于我国产品所含有的化学危害物质,导致我国半数以上的产品被召回,造成该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缺乏化学危害物质的相关限制标准。
为加快中国产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提升我国消费品的品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制定了符合我国产业和行业现状,并能引领产业发展的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物质限制要求标准。
2020年11月19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第26号公告,正式颁布了GB/T 39498-2020 《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因其管控化学物质多,涉及产品范围广,被称为“中国版REACH”。
标准已于2021年6月1日(今日起)正式实施!
管控范围
限制物质
本标准以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为蓝本,参考EN71-9 玩具中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EN71-12玩具安全-第12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化合物,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旧版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C) No 850/2004,生态纺织OEKO-TEX Leather standard 等国外标准的限制要求,提出对我国消费品的限制要求。
标准中提出,消费品需要重点管控:重金属类、烷、卤代烷和烯、苯类、多环芳烃类、酚、醛、醚、醇、酯及盐类、胺类、染料类等117项化学物质。
涉及产品包括儿童产品(如儿童玩具等)、纺织品、皮革制品、首饰品、电子电器产品、油墨、涂料、清洗剂等。
例如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PAH)、有机锡化合物、镍释放量、短链氯化石蜡(SCCP)、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全氟辛酸及其盐和碳链长度≥8的全氟羧酸化合物等,均涉及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管控。
该标准涉及的产品种类较多,对应的管控物质比较复杂,为便于理解,五祥总结以下表格供参考。
相关企业需关注标准中有害物质使用的控制建议,提前制定管控方案,若标准中相关建议管控要求被纳入强制性产品安全标准,可及时做到产品合规。
重要意义
1. 我国消费品领域尚未有关于化学危害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将填补我国这一领域空白;
2. 消费品监管部门将依据这一新标准对消费品的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
3. 为消费品制造企业提供了指导标准,可作为消费品企业质量管控的依据;
4. 可为消费品标准制定委员会等相关机构提供技术参考。
五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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