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童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新规发布后,需

 标准解读     |      2020-07-21
● 六月初,认监委发布了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儿童玩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进行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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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8号)有关玩具、童车类产品归并优化的结果,认监委对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修订,现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产品》(CNCA-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CNCA-C22-02:2020)(见附件,以下简称新版规则),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修订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0年第40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废止。
 
自2020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具体有哪些玩具产品属于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呢?



更新后目录有哪些产品类别?

场本次更新,只是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进行了类别的归并优化,并无删减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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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之前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儿童用品分为7种,其中玩具产品有5种,分别为: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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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总局官网公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目前,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
这其中儿童类产品有三种,包括童车类产品、玩具和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而在玩具类产品中,需要强制认证的是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其中,对强制认证的适用范围和标准,以及不包括的范围也进行了详细介绍。
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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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玩具(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物材质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玩具)被归入塑胶玩具的类别下;而弹射玩具多带塑胶或金属材质,因此被分别归到塑胶玩具和金属玩具的类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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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前的童车类产品中的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其他车辆玩具现在统称为乘骑车辆玩具,被划分到玩具的类别中。
 

 
疑问解答

 问:木质玩具是否需要提供3C认证?
网络上出售的国内生产的木质儿童玩具是否需要办理3C,或者做其他方面检测?

 
● 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附件)第82项,不带电的木制玩具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 问:娃娃玩具是否需要3C认证?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18号公告,其中,关于玩具产品的认证目录中只有电玩具等四类。以前的娃娃玩具是否已经取消?如果在国内销售,是否可以不做用娃娃玩具的CCC认证?
 
● 答:娃娃玩具(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物材质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玩具)归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塑胶玩具,详见18号公告附件第82项。
回复部门:认证监督管理司
 


不属于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玩具有哪些?

● 哪些玩具产品不属于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不包括:

1.不带电的纸质、竹制、木制、毛绒布制、陶瓷、玻璃、石膏玩具(但套装中具有独立玩耍功能的塑胶或金属部件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
2.不带电的口动玩具、出牙器(牙胶)、水上玩具、可充气的玩具、彩泥或水晶泥等软体造型玩具(但套装中具有独立玩耍功能的塑胶或金属部件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
3.适用GB6675.11的家用秋千、滑梯及类似用途室内、室外活动玩具,适用GB6675.12的玩具滑板车,适用GB6675.13的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适用GB6675.14的指画颜料,适用GB26387的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
4.具有玩耍功能的文具;
5.GB6675.1标准范围不适用的玩具和不认为是玩具的产品。